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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泥:代子公司嘉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49款

1.事實發生日:104/11/10

2.公司名稱:嘉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
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子公司

4.相互持股比例:本公司持有該子公司49.87%

5.傳建地信貸房貸利率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

6.報導內容:不適用

7.發生緣由:

(一)擬終止與嘉新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10月1日簽署之新北市淡水區土地

合作開發案,終止後本案將由嘉泥建設公司自行開發。

(二)擬終止與嘉新資產管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4月17日簽署之台北市大安桃園市申請貸款區金華

段四小段土地合作開發案,終止後本案將由嘉新資產公司自行開發。

8.因應措施:由雙方本於原協議之精神與誠信原則,進行協商作成書面合意,並授權

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本二件終止案之相關事宜,及簽署一切必要之

相關文件。

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嘉泥-代子公司嘉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-101455808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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